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9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校毕发[2010]14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毕业生资格审查是建立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和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数据库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预计将于2011年毕业的本科生(注意:不含成教生和进修生、旁听生)

二、工作要求

1.此次资格审查是根据教务处、南湖学院教务办提供的在校在籍学生名单,我处已生成并下发《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册》作为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依据。各学院负责组织毕业生核对和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同时核对名册中是否有错误、遗漏的毕业生。

2.要求毕业生核对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生源所在地,要求毕业生补充的信息有:家庭常用电话、本人联系电话、专业或学籍异动情况。

3.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不得出现任何错误。毕业生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册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对在名册中漏报、错报的毕业生不予签发就业《报到证》,同时,毕业生的信息错误也会造成回原籍派遣出现错误。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2011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查,不得错报或漏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错报或漏报问题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三、相关说明

1.各单位已有的2011年毕业生,但未列入核对名册的,请在该班级最后按字段要求手写补充。

2.核对名册上有,但不是本单位2011年毕业生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删除”。

3.所发数据中的所有信息需要逐项和学生核对,修改和补充内容直接填写在名册上。

四、数据修改、补充说明

1.“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要先到教务处(南湖学院学生到南湖学院教务办)更新学籍数据,再提供身份证发放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证明。

2.“生源地”变更,目前名册中生源地是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入学后因父母工作调动、购房等原因户籍所在地变动的,要有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填写必须采用国家行政区划标准:① 生源在省属地(州)市市区,填写为XXXXXX区,如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② 生源在省属地(州)市所辖县及县以下,填写为XXXX县,如湖南省岳阳县(不可写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③ 生源在自治区的填写方法如上,名称一律用简称,如“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宁夏”;④ 生源在直辖市市区,填写为XXXX区,如北京市海淀区,生源在直辖市县及县以下,填写为XXXX县,如北京市密云县。

特别提示:毕业生随意更改生源地信息,造成派遣出现问题的,自行承担责任。

3.外校转入的学生,需提供省教育厅高教处转学批复文件原件(可到学校档案室复印:学校行政楼1楼工会旁边)。

4.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家庭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及本人联系电话。

三、时间安排

我校内部毕业生资格审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核对及补充内容于1115日前交招就处,招就处将相关信息修改补充后于1130前下发各单位进行第二次核对和补充,第二次核查的名册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1220日前交招就处,作为上报省教育厅的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本部毕业生资格审查联系人:申丽平,联系电话:8640143

南湖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联系人:易波,联系电话:8640243

附:201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册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