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重点帮扶,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加大对家庭贫困、身体残疾、长线专业和女性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我处将组织部分贫困毕业生到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外出求职毕业生的条件
1.特困优秀毕业生;
2.孤儿或身体残疾的毕业生;
3.学习优秀就业困难的女性毕业生;
4.月平均消费200元以下的毕业生。
二、外出求职时间:2011年6月25日-31日。
三、外出求职毕业生的往返车费、住宿费,参加当地人才交流会的门票由学院负责,另每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00元。
四、资助名额按毕业生(不含南湖学院)总人数的1%。
五、审批程序
1.6月20日—21日本人填写申请表,班主任推荐,各学院党总支审查。
2.6月22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初审。
3.6月23日校领导审定。
4.6月24日招生就业指导处公布名单,通知有关毕业生。
5.毕业生填写2011届贫困毕业生外出求职申报表并发送至hwhhw@163.com。
六、联系人:胡 巍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76 13787300095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